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徽州区,隶属于安徽省黄山市,地处黄山风景区南麓,是古徽州域名唯一传承地,黄山市重要的工业基地、物流基地、休闲观光旅游接待基地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环境优良的城市新区。徽州区国土面积443平方公里,辖4镇3乡、1个社区办、54个村(居),总人口101023人(2011年)。2013年,徽州区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5.8亿元,增长12%以上。徽州区长期来来一直为徽州歙县地治,1987年黄山市成立后,徽州地区更名为黄山市,划歙县岩寺镇和潜口、呈坎、罗田、西南溪、洽舍、富溪、杨村7乡以及郑村镇的瑶村置徽州区。徽州区先后荣获“中国名茶之乡”、“全国重点产茶县”、“安徽养蜂第一乡”等称号。